正和集团第四届“爱生活、爱正和”摄影、征文评选规则

2016/12/28   |   正和风编辑部   |    加载 8400 次

正和集团第四届 “爱生活  爱正和” 征文、摄影活动自2016-1-10起,至2016-12-25止,共刊登来自正和员工、业主、合作伙伴的征文稿件 79 篇,摄影作品 65 件。征文、摄影评选规则如下:


一、评选方式

由专家、《正和风》编辑部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。


二、名次确认

根据评选结果得票数的多少来确定名次。摄影和征文作品各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

为扩大受奖面,如果同一作者的同一类(摄影、征文)参赛作品有多篇获得名次,则只认定最高名次的作品作为获奖作品,其他参赛者作品根据得票数的多少依次递补。


如果非同一作者的同一类作品(摄影、征文)得票数相同,视为并列名次。


三、评选截止和结果公布时间

评选截止、结果公布时间:2016-12-31,在正和微信公众号、正和网站(www.sczhjt.com)上公布,并于《正和风》第174期上刊登。


四、评选作品范围

刊登在正和集团《正和风》刊物第150期—173期(2016-1-10至2016-12-25)的摄影和征文作品。


参赛作品查阅:走进正和—业主员工作品


五:奖项设置

摄影和征文奖项设置相同。


一等奖一名,奖金各800元;

二等奖三名,奖金各600元;

三等奖五名,奖金各400元;

优秀奖若干名,刊登在《正和风》上的征文、摄影作品即为优秀奖,奖金各100元。

 

六:领奖地点

优秀奖在正和集团公司办公楼领取(联系电话:0831-2107503,王莉娟)


一、二、三等奖在正和集团2016年年会现场颁发。


七:领奖截止日期

领奖截止日期:2017-1-20,过期未领者视为弃领,不再发。


说明

参赛作品不再另发稿费,版权归正和集团公司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