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正和集团第四届“爱生活、爱正和”摄影、征文评选规则
- 作者:正和风编辑部 发布日期:2016-12-28 人次:5757
正和集团第四届 “爱生活 爱正和” 征文、摄影活动自2016-1-10起,至2016-12-25止,共刊登来自正和员工、业主、合作伙伴的征文稿件 79 篇,摄影作品 65 件。征文、摄影评选规则如下:
一、评选方式
由专家、《正和风》编辑部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。
二、名次确认
根据评选结果得票数的多少来确定名次。摄影和征文作品各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为扩大受奖面,如果同一作者的同一类(摄影、征文)参赛作品有多篇获得名次,则只认定最高名次的作品作为获奖作品,其他参赛者作品根据得票数的多少依次递补。
如果非同一作者的同一类作品(摄影、征文)得票数相同,视为并列名次。
三、评选截止和结果公布时间
评选截止、结果公布时间:2016-12-31,在正和微信公众号、正和网站(www.sczhjt.com)上公布,并于《正和风》第174期上刊登。
四、评选作品范围
刊登在正和集团《正和风》刊物第150期—173期(2016-1-10至2016-12-25)的摄影和征文作品。
参赛作品查阅:走进正和—业主员工作品
五:奖项设置
摄影和征文奖项设置相同。
一等奖一名,奖金各800元;
二等奖三名,奖金各600元;
三等奖五名,奖金各400元;
优秀奖若干名,刊登在《正和风》上的征文、摄影作品即为优秀奖,奖金各100元。
六:领奖地点
优秀奖在正和集团公司办公楼领取(联系电话:0831-2107503,王莉娟)
一、二、三等奖在正和集团2016年年会现场颁发。
七:领奖截止日期
领奖截止日期:2017-1-20,过期未领者视为弃领,不再发。
说明
参赛作品不再另发稿费,版权归正和集团公司所有。